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增值税上旧货如何界定”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本文目录一览:
- 1、税法中旧货的含义
- 2、怎么区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
- 3、...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这里的减半是什么意...
- 4、有关销售“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在增值税缴纳上区别?举例说明...
税法中旧货的含义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旧货是指购进后专门用于出售的旧货,自己是没有使用过的,一般都是以经营为目的的。
纳税人销售旧货是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旧货是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使用过的物品。
旧货是进入商业流通环节的有使用价值的货物,是由经营旧货的商业企业(旧货市场等)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是指自己使用过,仍有使用价值的一般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
旧货指的是专门用于出售的旧货,一般都是以经营为目的的。
怎么区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
比如甲购入二手车再卖出去,就是销售旧货;如果甲将自己使用过的车卖出去,就是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旧货指的是专门用于出售的旧货,一般都是以经营为目的的。
不同:旧货是自己没有使用过,是买来卖的,其经营者是商业企业;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则是自己已经使用过,但还没有报废的货物,其销售者则不一定是商业企业。
...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这里的减半是什么意...
这个指的是一般纳税人。其中旧货指的是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旧游艇),但是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第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免征增值税,其中一个条件不符合就属于“应税固定资产”,就按照4%减班半征收增值税。
有关销售“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在增值税缴纳上区别?举例说明...
1、区别:物品使用人和销售人不同。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中,物品的使用人和销售人为同一人。在销售“旧货”中,物品的使用人和销售人为两人。说明 销售“旧货”,是一人使用过物品,另一人去销售。
2、不同:旧货是自己没有使用过,是买来卖的,其经营者是商业企业;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则是自己已经使用过,但还没有报废的货物,其销售者则不一定是商业企业。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纳税人销售旧货”,主要是指专业从事收购旧货在销售的旧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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