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审计复核原则有哪些法律”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本文目录一览:
- 1、审计复核的内容
- 2、审计复核的方法分类
- 3、审计机关审计复核准则
- 4、审计法律法规有哪些?
- 5、审计复核是什么
- 6、审计机关分析性复核准则
审计复核的内容
1、审计工作底稿是否经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意见。7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有无会议记录。审计报告。复核的主要内容如下:1凡发出审计通知书的审计事项是否都有审计报告。
2、包括时效制度、紧急处置制度、复议不停止制度等。这些法定程序不一定同时出现在一个审计项目中,但作为审计复核人员,对这些法定程序的运用应烂熟于心。
3、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所引用的有关资料是否可靠;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是否恰当;审计结论是否正确。各复核人在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时,应做出必要的复核记录,书面表示复核意见并签名。
4、离任审计报告的复核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所采用审计程序的恰当性;所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充分性;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遗漏;审计工作是否符合审计机构的质量要求。
5、项目合伙人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派的每项审计业务的总体质量负责。项目合伙人复核的内容包括:①对关键领域所作的判断,尤其是业务过程中识别出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②特别风险;③项目合伙人认为重要的其他领域。
6、可读性 001读者层次 复核者站在报告汇报对象的角度,去看审计报告是否满足汇报对象的要求,是否能够解决汇报对象的问题;报告的内容是否过于专业化,或者是否低估了报告阅读者的理解性,等等。
审计复核的方法分类
函证法。审计人员通过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发函,以了解情况取得证据的一种调查方法。核对法。
(一)按复核与实施审计的时间顺序可分为:顺时法和逆时法。 所谓顺时法,即复核审计业务案卷时,按照实施该审计项目的顺序,从审计实施方案开始,直到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代拟稿等公文为止的一种复核方法。
分析性复核法是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的有效途径,具体包括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样法。分析性复核比率分析法:比率分析法中,较典型的是对毛利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的分析。
审计方法包括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新审计准则列举了八大类方法: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分析程序。
审计机关审计复核准则
1、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人员运用分析性复核行为,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2、月15日。根据快懂百科提供信息,审计机关分析性复核准则发布于2003年12月15日审计署令第5号。为了规范审计人员运用分析性复核行为,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准则。
3、所谓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或签字注册会计师)和主任会计师为复核人,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的一种复核制度。
4、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复核工作,强化审计机关内部控制、管理机制,严格依法审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制定本规定。
5、第十九条 审计报告应声明内部审计是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若存在未遵循该准则的情形,审计报告应对其作出解释和说明。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审计报告的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的要求和责任。
6、审计意见书的主要内容是否经过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7是否存在应作出审计处理的事项在审计意见书中反映的情况。审计决定书。复核的主要内容如下:1审计决定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全。
审计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审计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审计法实施条例》、《注册会计师条例》、《中央预算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
工程审计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大大预算的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第三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复核是什么
1、所谓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或签字注册会计师)和主任会计师为复核人,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的一种复核制度。
2、所谓的复核制度是指审计工作底稿应由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审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专职的复核机构或复核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的一种复核制度。
3、复核:是指审计机关内部的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依法对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代拟稿以及所附审计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复核意见的行为。
4、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审计复核,是指审计机关内部的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在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和作出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前,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的行为。
审计机关分析性复核准则
1、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提高审计效率,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2、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复核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3、月15日。根据快懂百科提供信息,审计机关分析性复核准则发布于2003年12月15日审计署令第5号。为了规范审计人员运用分析性复核行为,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准则。
4、(一)审查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提出书面复核意见;(二)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复核工作;(三)了解、研究审计复核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向本机关领导提出改进审计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
5、分析性复核程序应用如下:分析性复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将审计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与上期或数前期的可比会计信息进行比较。二是将会计信息的实际数与预算数、审计人员计算数或者同行业平均数进行比较。
6、校解析: 审计人员采用分析性复核往往可以发现固定资产在购建、处置、计提折旧、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一些分析性复核方法如下:(1)折旧费用除以固定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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