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财务总监不交接如何起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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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会计财务总监不认可但老板认可怎么办
首先你得坦白,遵从自己的心。不能因为老板的特别器重自己就从事了自己不喜欢的工作,那样会害了自己的。所以一个要做的就是向老板坦白,当然坦白得有技巧,和老板说的时候要坦白。
首先跟所在的财务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说明财务主任不同意签字的原因。其次跟工作人员说清楚原因后,等待工作人员回应。最后等待工作人员回应后,按照工作人员指示操作即可。
一是主动汇报。在工作中,主动向领导报告你的工作进展和计划,让他们知道你正在处理什么任务和项目。
其实对于这样的事情,关键在于你自己如何选择了,如果你觉得这份工作可以丢,你就算离职也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的话,那你完全可以直接越过你的直属上司,找到认可你的想法的领导说明情况。
适度情况下,让老板参加下融洽、沟通交流工作中,一方面可以减少你的工作量,二来更能感受你的艰辛。会计这一岗位不容易造成公司盈利,给公司产生盈利的是市场销售这一单位,老板毫无疑问把眼光看向能给公司产生利润的团体上。
做会计就要原则性强,针对于你的这种情况,你是会计她是出纳,你可以先找公司财务总监把事项责任化,分清责任事由,要不最后的责任都是你。
财务总监因会计没做交接而是职务行为吗
财务负责人不一定必须是会计,但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其全面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与监督。
对于财务总监目前中国对此尚无明确权威的解释,理论界也没有统一的认识。企业的财务总监是履行所有者财务职能的。
《会计法》中明确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财务的一责任人,显然财务总监不是。
财务和出纳不可以是一个人。必须分开由不同的人担任财务、出纳。记账的和管理资产的需要分离。这是内控制度的最基本要求。《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民营企业财务总监给公司不交账和总监一同消失法定代表人有罪吗?_百...
1、第二就是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如果一个单位做假账,首先肯定是会计。所以企业法人不一定会判。
2、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就是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如果一个单位做假账,首先肯定是会计。
3、若公司违法经营,实施行为,企业法人代表不一定承担责任。我国《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两罚制,也就是对单位处以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自由或罚金和没收财产。
财务总监未办理移交签字手续咋办?
1、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财务总监不交接会判的。根据中国的法律,严重不履行或故意不交接工作、文件或财务账目等情况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者非法占有罪等相关罪行。在企业中,财务总监通常对财务数据、账目和资金管理负有重要责任。
2、接手财务总监上任未交接的解决方法如下:找到前任财务总监,配合完成交接的有关事项。若不配合,主动向领导报备说明情况。
3、财务总监离职未交接,需要承担由此给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责任。导致企业财产损失,企业可以追究其责任。包括损失的赔偿。
4、接收人、兼交人。如果没有完整的交接清单,并且上述相关人等没有在交接单上签字,那么等于没有进行交接手续。另外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也没有起到监督检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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